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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3/7/29 8:56:26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34  评论:0
内容摘要: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为给老年人创造安全、和谐、充满人文关怀的交通环境,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提倡执勤民警在遇到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时,给予“扶一下、搀一把”等力所能及的帮助,保障他们安全出行。  7月11日上午,记者在...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为给老年人创造安全、和谐、充满人文关怀的交通环境,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提倡执勤民警在遇到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时,给予“扶一下、搀一把”等力所能及的帮助,保障他们安全出行。
  7月11日上午,记者在建设路建华道口看到,一位拄着拐杖的老者颤颤巍巍地来到路口,准备穿越建设路。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跑到老人身边,及时告知其要在人行道信号灯为绿灯时方可通行。因老人年事已高,听力下降,沟通较困难,民警便一直陪在老人身边,待人行道信号灯为绿灯时,搀扶着老人,安全通过了路口。“遇到行动不便、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我们能帮就帮一下,让他们安全通过路口。”民警笑着说。
  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老年人颤颤巍巍地走在车流中的现象,着实让人为他们的安全捏了一把汗。由于老年人行动不便,视力、听力不佳,反应慢,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不能及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很容易引发事故。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了解到,老年人参与交通越来越频繁,一些老年人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不强,骑着电动车、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乱穿,甚至乱闯交通信号灯。
  从多起与老年人有关的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看,除与肇事者超速行驶、开车随意接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有关外,也与老年人本身交通陋习多、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反应速度慢、身体机能退化、自我防护意识差等有关。
  面对血的教训,交警二大队为强化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针对老年人参与交通的特点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提醒老年人注意避让。交警在日常执勤中,遇到老人过马路,提倡“扶一下、搀一把”,对有困难的老年人多施帮助。民警纠正老年人交通违法行为时,除严格依法执法外,还需文明说理执法,以切实引起老年行人的重视。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2222110.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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