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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黑龙江出台养老服务机构地方标准

时间:2014/1/3 10:11:59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18  评论:0
内容摘要:     (记者衣晓峰)养老院房间不能有异味,养老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要为老人体检1次,还要为老人设立健康档案;对于老人的各种隐私,工作人员不能随意与他人谈论。近日,《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地方标准》正式实施。《标准》涵盖了养老服务行业的...
     (记者衣晓峰)养老院房间不能有异味,养老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要为老人体检1次,还要为老人设立健康档案;对于老人的各种隐私,工作人员不能随意与他人谈论。近日,《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地方标准》正式实施。《标准》涵盖了养老服务行业的各个方面,特别对老人的个人生活照料、保健医疗、心理服务等内容和标准作出了详细说明。

《标准》要求,老年人居室要做到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每次通风不应少于20分钟,无异味。个人生活照料服务无压疮、无坠床、无烫伤、无跌伤;关心老年人的饮食、卫生、安全、睡眠、排泄。要有安全性保护服务,包括提供床挡、防护垫、安全标志、安全扶手、紧急呼救系统等安全设施;使用约束带、约束衣、约束手套等约束物品。

《标准》明确提出,应在老年人入住后48小时内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记录。每年至少为入住老年人体检1次,体检项目可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确定,并有记录;健康档案要保留15年。《标准》还要求养老院具备提供心理和精神支持服务的场所和设备。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2222110.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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