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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

四川将推养老机构责任险最高可赔付10万元

时间:2013/3/18 13:16:35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55  评论:0
内容摘要:  本报讯 (记者 宁俐) 每年投保200元,老人遭遇意外导致残疾的,最高可获赔10万元;遭遇意外住院的,可获得限额1万元的医疗费用……近日记者获悉,为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能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成都将推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从而提高...
  本报讯 (记者 宁俐) 每年投保200元,老人遭遇意外导致残疾的,最高可获赔10万元;遭遇意外住院的,可获得限额1万元的医疗费用……近日记者获悉,为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能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成都将推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从而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善后处置能力。
  目前,我市60岁以上的老人有214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8%,养老服务机构218家,床位约4万张。调查显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平均年龄多在75岁以上。增龄衰老,使老人成为意外事件、伤害、疾病突发死亡的高危人群。成都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较薄弱,承担风险能力有限。机构中的老年人发生摔伤、冻伤等意外伤害和身亡等事故时,养老机构常与老人家属发生纠纷。
  据了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成都分公司已与成都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达成合作,共同推广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由养老机构统一投保,在机构内的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给予10万元以内的赔付,缓解养老机构经济困难。据了解,该保险公司对此将推出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保险”,每床每年投保200元,老人就能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付;遭遇意外住院的,可获得限额1万元的医疗费用。市老龄办相关人士表示,通过保险机构的参与来转移风险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此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进行了这种意外责任保险的设立和推广,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要降低老人住养意外风险,还应加强全社会共同关爱老人等引导。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2222110.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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