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中心
到顶部
到尾部
养老机构

大连新建小区须配建养老服务机构

时间:2013/7/21 10:10:55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46  评论:0
内容摘要:  记者日前在市政协“一号提案”协商办理专题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下半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办法有望出台,管理办法中将规定新建小区和改造小区须建有配套养老服务机构。  我市老龄化趋势日益突出,然而,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民营养老...
  记者日前在市政协“一号提案”协商办理专题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下半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办法有望出台,管理办法中将规定新建小区和改造小区须建有配套养老服务机构。
  我市老龄化趋势日益突出,然而,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民营养老院超过70%建在城乡接合部的甘井子区,交通不方便等因素导致相当一部分民营养老院门前冷落。把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重心移向老年人生活的社区、居民小区,应该是今后老年人居家养老最有效的方式。
  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正着手编制《大连市老龄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完善养老产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近年来,新建小区遍地开花,然而,绝大多数新建小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划预留不是“短斤缺两”,而是几乎为零。据悉,今年下半年有望出台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办法,将针对这一现象,明确规定,新建小区、新改造小区须按规定配建养老机构和适老设施,开发商在规划时就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社区服务用房的面积标准。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2222110.net
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和网址

Powered by OTCMS V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