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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107户农垦特困职工住进新房

时间:2014/11/7 8:13:58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57  评论:0
内容摘要:    盘山县认真落实国家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农垦发〔2013〕5号文件)精神,按照农垦职工房屋特别破旧且符合五保户、低保户、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灾致贫和其他(上述以外原因被公认的)条件之一的认定为特困职工危房。经严格核实筛选,最后对全县认定的107户特困职工危房进行新建...
    盘山县认真落实国家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农垦发〔2013〕5号文件)精神,按照农垦职工房屋特别破旧且符合五保户、低保户、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灾致贫和其他(上述以外原因被公认的)条件之一的认定为特困职工危房。经严格核实筛选,最后对全县认定的107户特困职工危房进行新建,彻底改善住房条件,目前已全部入住。

    盘山县农垦职工危房改造实施四年来,全县1.3万户农垦职工危房得到改造,受益群众5万余人,人居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改变。但是因为经济条件制约,部分特困职工危房在有国家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也无力翻新加固。这些房屋房龄大多都在40年以上,墙塌顶漏破旧不堪,人居环境十分恶劣、危险。不仅成为农垦职工危房改造中的死角,同时也是各级组织和领导的一块心病。

    盘山县委、县政府对解决农垦特困职工危房这一问题的指导思想是:站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来认识解决特困职工危房问题;站在保障人的生命、生存、生活权的角度,来认识解决特困职工危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盘山县对特困职工危房进行认定经严格核实筛选后,对新建特困职工危房标准、方法及时间、资金筹措等都做了具体要求。新建特困职工危房原则不超过60平方米,砖石结构、塑钢门窗、塑钢红色坡顶。各镇结合本镇实际,采取户自建和镇统一集中新建两种办法。要求各镇把此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特困危房改造户要经群众推荐、村委会决定并报镇政府审批,名单张榜公示,对群众有异议的改造户缓建或不建;不得以农垦特困危房改造名义营私舞弊、坚决杜绝人情房;不得重复享受上级政策,一经发现坚决取缔;特困户危房改造单独建档。工程从2014年8月1日动工、2014年10月31日前结束。目前,107户农垦特困职工全部住进新房。
标签:国家农业部 低保户 盘山县 翻新 加固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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