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要求,至2015年,每个街镇至少建有一所20张床位以上的日间托老机构。社区日间托老机构应设置在老年人出入方便、居民相对集中、服务范围相对合理的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尽量设置在首层,设有独立的出入口;禁止使用地下层。
日间托老机构不仅可以独立建设,也可依托有条件的街道级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并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
对于经批准设置的日间托老机构,将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一次性建设资助经费22万元,其余建设费用由各区、县级市负担。而对于经过年度检查并确认正常运营的日间托老机构,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区(县级市)财政将从正常运营的次年起,按照1∶1比例给予每年各5万元的运营资助。
精神病患老人不宜日托
日间托老机构应具备同时向不少于20名老人提供日托服务和配送餐服务的设施设备,并至少设置有以下功能区:一是休息、餐饮、卫生间等区域;二是保健康复、心理疏导等区域;三是文娱、阅览等区域。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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