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中心
到顶部
到尾部
月嫂

高级母婴护理师(高级月嫂)培训开始报名

时间:2013/6/13 14:08:54  作者:服务中心  来源:服务中心  查看:172  评论:0
内容摘要:    (一)培训对象1.在社区、家庭、母婴服务等机构从事母婴护理的的服务和管理人员; 2.拟开办月嫂、母婴服务等机构的创业人员; 3.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工作的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4.希望获得母婴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准父母、父母、准...
    (一)培训对象
1.在社区、家庭、母婴服务等机构从事母婴护理的的服务和管理人员; 2.拟开办月嫂、母婴服务等机构的创业人员; 3.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工作的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4.希望获得母婴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准父母、父母、准祖父母、祖父母等。
    (二)申报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或取得育婴师、高级育婴师等国家职业中级、高级培训证书;
2.从事母婴护理工作2年以上或实际入户服务5家以上工作经验。
提示:高级护理帅无实践课时,如需实践需另交实践费;无中级报考条件的学员,可申请中、高级连读;
   (三)培训主要课程内容
职业道德与素质修养模块
婴儿护理模块:新生儿基础护理知识、健康婴儿家庭护理、先天性异常及早产儿护理
产妇护理模块:产妇护理基础护理知识、产褥期护理、母乳喂养护理
紧紧地围绕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操作课程模块,聘请资深母婴专家和一线实操专家讲解。培训突出两个结合,即培训课程理论知识与课堂操作实践相结合,集中面授培训与专业现场训练相结合。
   (四)学期与学费
6月15日开班,共58课时。学费2000元/人;收费标准是五费合一,包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
下岗、失业、家庭经济困难者持相关证明,可以申请减免优惠。
   (五)证书颁发
凡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级母婴护理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母婴护理师师资培训证书》,证书全国通用、有效。可网上查询。该证书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船  16:49:27
报名电话:2934000   2222110
学校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29号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2222110.net
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和网址

Powered by OTCMS V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