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志新)昨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社区养老院标准(试行)即将公布出台,现正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标准规定社区养老院的活动场所无异味,护理人员应协助老人夏季每周至少洗澡两次。
从今年起,我市将开建社区养老院,力争到2015年每个中心社区都拥有社区养老院,以方便更多中低收入老人就近享受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院标准(试行)对选址、功能、建筑、服务、监管等都进行详细规定,并明确社区养老院是为社区老年人就近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托管服务的非营利性、养护型中小养老机构,每家社区养老院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60平方米。社区养老院选址在居住人口集中、交通便利、水电路气和通讯设施较好的中心社区,一般具备覆盖3至5个社区的能力。社区养老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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