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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办养老院门槛降低 社会机构办有利好政策

时间:2014/3/21 8:19:21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38  评论:0
内容摘要: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苏州老龄人口已经超过150万,养老问题日益严峻,而养老机构是老人养老的重要场所。日前,苏州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出台,规范了养老机构的设立和运行。根据实施细则,养老机构的床位数不得少于10张,而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蒋...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苏州老龄人口已经超过150万,养老问题日益严峻,而养老机构是老人养老的重要场所。日前,苏州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出台,规范了养老机构的设立和运行。根据实施细则,养老机构的床位数不得少于10张,而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蒋文龙

  床位数不得少于10张

  根据实施细则,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都可以在苏州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

  设立的养老机构要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合居型居室,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租用设施的不得少于10年。

  养老机构要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其中服务人员数量与收养对象比例在1:10以上,照顾失能、半失能收养对象比例则要达到1:3以上。另外,此次实施细则首次降低了设立养老机构床位数的门槛,从原来的50张以上下降到10张以上。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养老业务活动。

  该细则的适用范围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和互助型养老场所等不适用该细则。

  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

  据苏州市老龄办主任刘贵祥介绍,去年国家出台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苏州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这套实施细则。目前苏州有各类养老机构213家,养老床位51840张,综合入住率在60%左右。由于区域位置、养老观念等因素,一些养老机构的床位设施仍有一定的空余。

  刘贵祥认为,该实施细则有助于规范苏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养老机构有序发展;同时对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提升也有促进作用,还能进一步带动养老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此外,细则也给有志于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个人和机构明确了方向,“对照一下就知道需要哪些条件,如何操作。”

  据介绍,目前苏州对社会开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经费、床位建设等补贴,根据养老机构的规模和服务内容,补贴金额上不封顶;同时免费提供一份综合责任保险,免除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另外,这份细则不仅适用于新开的养老机构,也适用于已经开出的养老机构。他们近期会组织专项检查,对于那些达不到实施细则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2222110.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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