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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险“亏空”千亿 不值得大惊小怪

时间:2014/4/17 9:37:50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46  评论:0
内容摘要:不必对这个再正常不过的“亏空”大惊小怪,从情理上说,这是政府对一代人欠下的债。财政部近日公布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有报道指出:如果今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均按预算执行,那么,在剔除财政补贴后,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收不抵支,当期亏空1...

不必对这个再正常不过的“亏空大惊小怪,从情理上说,这是政府对一代人欠下的债。

财政部近日公布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有报道指出:如果今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均按预算执行,那么,在剔除财政补贴后,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收不抵支,当期亏空1563亿元。一言既出,真可谓是举座皆惊——养老保险基金一下子就亏空了上千亿元?

真相并非如此。解读这个问题,其关键点在于: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根本就不能剔除。《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写得再清楚不过:“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所以说,财政补贴其实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

为什么养老保险基金要有财政补贴?这是因为,在当代社会中,单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缴费,养老保险基金是难以实现收支平衡的。仅仅从“保险”角度看,要单纯靠缴费维持收支平衡,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缴费的人越来越多,二是将积累的资金进行投资能够得到可观的收益。

但这两个条件都很难满足。因为老龄化,缴费的人实际上只会越来越少。因为世界资本市场起伏不定,且难以预料,所以投资增值的风险也很大。有幸的是,社会保险不是保险,而是借用了保险形式的社会再分配,所以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还有了第三个筹资方,这就是国家。具体而言,要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政府财政也要“出血”。

何况在中国,因为养老保险制度不是在“一张白纸”的基础上起步的,现行制度与改革之前的劳动保险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90年代中期改革时,首先是划分了“老人”、“中人”和“新人”,采取了不同人群区别对待的基本原则。其中的“老人”和“中人”,是完全没有缴纳或只是部分缴纳了养老保险费,按政策他们被“视同缴纳”了。


出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2222110.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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